茤訄暋D刻不容緩 政府需有明確政策

2017090613:16
香港現時約有10多萬人居於俗稱的?茤苳坐醜A有些?茤迣q風差,沒有窗,不見天日,加上有些單位根本不符合屋宇及消防條例等,這些改建的單位的租金也不便宜,有些以呎數計,比一般私人單位為高,而且有些?茤衁滌t套設施及環境也未能達標。 
政府對於?茤衁犖A度可以說是「又恨又愛」,「恨」-有許多?茤苳w是城市的隱形炸彈,隨時會出事,麵對?茤衁瑭翿w,政府未到束手無策,不過也近乎無能為力。「愛」-是由於有許多市民正輪候公屋,有部分住在?茤苳坐醜A一旦太大力取締,這些市民的情況可能會更差,這些?茤虷足陘F過渡性的住房安排。 
新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創新提出了政府為什麼不可以自己做?茤苳宏﹛A輿論有支持也有反對細細聆聽光陰的故事我將對你的思念,不過非政府組織所能提供的?茤赲有漲陪疊A如果視?茤虴@為過渡性安排,非政府組織所設立的?茤苭i以標示?茤衁滿u標準」。有了「標準」,大家可以依從。因此這些?茤釔簻F府「認可」。 
本人在區議會曾向政府部門要求索取中西區內?茤衁獐?堙A部門的答覆是他們沒有記錄。本人認為政府應該?手建立?茤邽禤?w。為了?茤虷矰嶊漲w全,政府可以要求?茤衁熒~主向屋宇署登記並提交由政府認可人士簽發的安全證明書,以確保居民安全。屋宇署可以在警告無效後,進行釘契,同時也可以命令業主改善單位之危險情況,其做法可參考現時取締僭建物的做法。 
本港一直存在?茤訄暋D,例如違規在廠廈改建?茤苤B?茤虴`租貴過豪宅等問題,但政府應否全麵取締或是立法規管?茤苤H截至2016年年底,本港最少有15萬個?茤苤A?茤衧O不少等待上公屋人士的棲身之所,政府未必要全麵取締,但必須有政策規管,甚至立法規管,以保障居住在?茤衁漲矰寣C 
政府應考慮在符合消防及屋宇條例的規定下,容許將單位改建成多個?茤苭X租,每個?茤衪捫n最少要有70平方呎(設廁所則最少100平方呎),租金必須按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的估值,再按特定條件出租。在土地供應不足的情況之下,?茤苭i能是一個臨時措施。假若租住人未能負擔?茤觓痕驉A政府有需要資助他們有關?茤觓痕鷋P公屋租金之差價,領取綜援人士可領取租金援助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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