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長勿做「護狼東郭」和「暖蛇農夫」

2017091415:43
踏入9月,本港大專院校亂糟糟如蛇鼠到處竄行:有人違法鼓吹「港獨」,冷血在別人傷口撒鹽。當此種無良言行廣受全港聲討、譴責之後,13間大學學生會仍負隅頑抗發表「聲明」要「維護言論自由」。當此之際,校方上至校長、教師,下至學生備受考驗,教育效果亦被社會和公眾拷問、追究。校長是一校之長,責無旁貸引導、帶領師生走正道、明是非。然而,在此大是大非麵前,固然有校長立場鮮明、嚴加譴責,但令人遺憾的是,也有校長息事寧人、姑息縱容。 
首先,校長不應做「護狼東郭」和「暖蛇農夫」。中文大學校長對校園出現「港獨」標語表態雲:大學是言論自由地方,隻要不犯法,不阻礙正常學習,校方不會有很大反應,言論與學生會聲明如出一轍;副校長則向學生會投降,答應在未有共識前,不會?拆學生管理之「民主牆」。如此校長,將來學生墜入法網,追究原因,校長豈非為虎作倀?下場豈會比農人、東郭先生好些? 
其次,校長不應是法律盲人。正副校長的「不犯法」論,表明他是基本法盲人和國際法瞎子:明明學生鼓吹「港獨」違憲違法,有人卻「不會有很大反應」;明明以「民主」推銷「港獨」,何時才有「共識」?有人卻向「獨」派妥協、投降。利用「民主牆」貼上「恭喜」涼薄字句,往人家傷口撒鹽,落井下石,這不但沒有人性,連禽獸都不如細細聆聽光陰的故事我將對你的思念深深的藏。 
應扶良鋤莠 勿隨意株連 
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第十九條寫得清清楚楚: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,但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:(子)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;(醜)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、或公共衛生或風化。「港獨」和冷血言行皆違背國際公約規定,更違背基本法規定的「一國兩製」原則,校長是法律盲人嗎? 
其三,校長、學生應學張仁良校長、黃乃正院長和「白衣女生」明辨是非。當教大「民主牆」出現冷血標語,張仁良校長即站出來譴責、自責,表示要徹查元兇,嚴正懲處;當周?X峰辱罵內地同學是「支那人」,黃乃正院長即立刻譴責,檢討教育不善;當中大校園貼播「獨」標語,內地女生即動手撕去,並嚴加駁斥,勇敢捍衛國家主權安全;當「獨」風吹起、冷血流淌,市民自發到中大、教大抗議、聲討。這是大專院校和香港的清流、主流,大家都應向張校長、黃院長和抗「獨」女同學學習! 
其四,校長、社會應扶良鋤莠,勿隨意株連。大學校園出現「港獨」標語和冷血言論,激起廣大師生和社會各界的譴責和聲討。但冷血言行出現在教育大學,於是有人就主張「教大學生永不錄用」。這豈非矯枉過正、株連太多?理性、依法、公平、公正乃今天處理大學生違法亂紀必須遵循的原則。當然,「師者,所以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也。」趕緊推行道德和國民教育之「道」,乃亡羊補牢的最根本辦法,幸全社會和大、中、小學校長、教師、家長深思、猛省之! 
原文地址:http://paper.wenweipo.com/2017/09/14/PL1709140005.htm